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纵横 > 收取回扣,一采购专员获刑!

收取回扣,一采购专员获刑!

发布时间:2022-06-15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南谯法院审结了一起受贿案,被告人叶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2018年4月,叶某入职滁州某公司从事招采管理工作。在担任公司采购专员期间,叶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21次收取公司多名供应商的回扣。供应商通过微信和支付宝以过节费、好处费的名义转给叶某666.66元、888.88元等多笔金额,共计6万余元。叶某也在收到钱后,为各供应商在介绍业务、发放结算款等方面谋取利益。

  2020年9月,叶某经电话通知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赔偿了公司7万余元。案件审理中,叶某认罪认罚并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

  南谯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认罪认罚,积极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3831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