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赵鸿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禁止摩托车上高速行驶,地方制定法规也不得违背上位法。”“福建省内高速公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农用车等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近日,厦门高速交警支队民警驱车拦截劝离了一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其间,民警与骑手田某还上演了一场现场“论法”。
田某是广东省佛山市一名“外卖小哥”。6月12日,田某接到一名客户订单——从佛山市送一份加急件到福建省泉州市。考虑到摩托车送件费用比小车要低很多,于是当晚他就骑着摩托前往泉州送件。6月13日上午,田某完成订单后又从泉州骑行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准备回去,没想到刚进入厦门高速路段的服务区就遇到了交警。
“我们骑友都说了,摩托车可以上高速。”田某辩解说。“根据福建省的法律规定,摩托车是严禁骑上高速公路的。”针对田某的说法,厦门高速交警赵鸿容详细介绍起了《福建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履带车、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列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设计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面对民警的普法,田某辩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禁止摩托车上高速行驶,地方制定法规也不得违背上位法。”
“地方法禁止摩托上高速,这不存在与上位法矛盾,而且我们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都设有明显的禁止标志标牌!”一番劝说后,田某仍坚持不同看法,民警心知,简单消除一个违法行为并处罚,如果当事人并未正确认识、真心接受,不但对民警执法存有负面情绪,也恐难杜绝当事人今后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于是,民警拿出手机,找出“摩托车能上高速吗”的警示宣传片,招呼田某一同观看。
“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对其他车辆、对自己都有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你还穿着拖鞋,在路面上稍微磕碰一个小石子就可能出大事故,这多危险!”观看视频期间,民警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具体案例对田某进一步深入分析和劝说。
看完警示宣传片,田某沉默了一会,不再争辩。之后,他表示骑摩托车上高速确实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他会从国道骑行回去,并当场从车上拿出鞋把拖鞋换掉。
最后,民警对田某驾驶摩托车上高速因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其护送出高速公路收费站外。
■厦门高速交警提醒
福建省内高速公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农用车等车辆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车速快、车流量大,摩托车平衡性较差,遇到紧急情况采取制动措施存在较大风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十分严重。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大家切勿以身犯险。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