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集资诈骗案,被告人李某以虚构投资理财并有高额回报为名诈骗23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所得金额。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在某商业广场、某大厦等地,以“投资养老”可获得高额回报为名,诱骗多名老年人购买其虚构的理财产品骗取钱财,先后骗得胡某、宁某、李某、曹某等127名(已报案)老年人投资理财款共计人民币2308.53万元。
后多名被害人未能如期收到利息,且无法联系到被告人李某退还资金,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后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编造虚假事实和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非法占有和恶意处置被害人款项,集资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经二审维持原判,日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切勿轻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宣传,不要投资业务不清、风险不明的项目,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
家庭和子女也应加强与老年人的情感交流,关心和弥补老人情感需求,增进代际信任,多向老年人科普诈骗套路,提高老人识骗、防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