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积极推动检察监督与戒毒执法有效衔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在沈阳市沈新强制隔离戒毒所揭牌成立。
揭牌仪式后,参加活动人员参观了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和沈新强制隔离戒毒所指挥中心,召开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会议。
会上,双方在此前多次深度调研、交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沈阳市检察院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负责对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建立派驻与巡回检察、联席会议、联络员等相关制度,探索建立对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全过程检察监督机制。
记者了解到,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检察官办公室的成立有利于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加强协作,共同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干警执法能力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检察机关将坚持监督不越位,尊重行政机关正确履职,严格依法监督,努力实现在监督中推进法治建设、在监督中谋求双赢共赢、在监督中为人民谋利益。
沈阳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为省内首批试点单位深入开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促进司法行政良性互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市域社会治理提质增效,为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