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工作举措。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成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工作的肯定和期望,对照讲话提出的新的定位、目标和要求,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服务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深度聚焦广大人民群众新的更高司法需求,发挥检察作用、展现检察担当作为,切实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体现在检察履职的各环节、全过程,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要求,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检察作用、服务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全方位司法保护,依法加大对侵犯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的惩治力度,严惩危害对外贸易、自贸区建设等犯罪,平等保护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权利主体。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要求,在强化能动履职中践行司法为民、保障民生福祉。聚焦为民、便民、安民,针对“一老一幼”、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打击电信诈骗、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做实检察为民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深化司法救助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形成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司法救助工作格局。
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要求,在促进绿色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凝聚保护合力。坚持把生态检察工作放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全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动,依法惩治侵害绿色制造业、绿色服务业、绿色农业、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等相关犯罪,落实好“河长、湖长(湾长)+检察长”制度,加大对生态环境综合司法保护力度,推动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保护生态与促进发展相统一。
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要求,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中牢记初心使命、保持斗争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