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都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强履职、闯新路。 强化检、企联动,画好“同心圆”,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围绕4个方面细化了12条具体举措。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了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由专人负责接待民营企业相关诉求。建立了检察官联系企业机制,由检察干警联系全县65家规模以上企业,结合企业需求与关注热点,以座谈会、法治课、案件分析等形式,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提升企业依法治企、规范经营的意识和能力。
办案人员到江西某矿业有限公司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法治宣传 落实司法政策,用足“工具箱”。2021年以来,该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深入推企业合规改革,对非法占用农用地、虚开增值税发票、假冒注册商标等涉经营类犯罪企业负责人,依法作不起诉决定3人,最大限度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如,2021年11月,江西某矿业有限公司违反林地、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在未办理林地、其它农用地征占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农用地建尾沙库、硫酸厂致使山体植被遭到破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 该院在审查起诉中,该院启动企业合规程序,办案人员多次到企业走访了解有关情况,并组织林业、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人员参加整改公开听证会。会上,与会代表要求该公司对被破坏的山体植被,及时进行补植复绿;对于污水处理进行无害化处理。在该企业合规整改到位的情况下,该院依法对该公司法人代表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强化以案促改,推进“源头治”,认真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对有关涉案企业进行案后回访,落实涉企案件“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制度,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如,该院办理陈某某、杨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中,了解到这两名犯罪嫌疑为县重点招商引资企业的负责人,有33名贫困户在该企业就业的情况后。 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阶段,该院办案人员主动到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并帮助人员就业。该院坚决贯彻中央支持民营经营健康发展的精神,依法作出不逮捕决定,防止出现“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失业一批工人”。该不捕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