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日前,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线上方式联合盖州市检察机关进行企业合规考察。
振安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系盖州市某企业法定代表人,涉案企业认罪认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振安区检察院通过前期提讯犯罪嫌疑人及对涉案企业考察,了解到涉案企业有整改意愿,符合通过企业合规性考察而从轻处罚的情形,遂与盖州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协调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为提高办案质效,振安区检察院与盖州市人民检察院组建网络视频平台,与盖州市工商联牵头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成员单位召开了网络视频会议,对涉案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合规性考察。
涉案企业按照评估机构要求,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给评估机构,现已顺利通过评估机构评审。综合上述考察、评估,振安区检察院将企业合规建设情况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对犯罪嫌疑人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取得更好的司法办案效果。
签稿:张开禹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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