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淑惠 蓝兰) 一男子非法制造枪支,终获法律的惩罚。近日,平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制造枪支犯罪案件,被告人庄某通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三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庄某通家里种植的果树常被野猪偷食,又因个人爱好枪械,便从网上购买射钉枪及精密钢管等配件改造非法枪支。据了解,2017年间,庄某通在家中使用切割机、电焊机等工具改造了一把射钉枪,藏匿在庄某某(另案处理)家中。2018年,庄某通收到其朋友赠送的一把气枪,后将该气枪存放在赖某某(另案处理)家中。2021年,上述非法改造的射钉枪及气枪被公安查获。经鉴定,该改造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该气枪是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庄某通的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庄某通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属于自首,可以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虑庄某通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平和法院依法出上述判决。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