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3月21日,在抚顺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心,辖区某重点企业代表将一面锦旗写有“保护企业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锦旗交到工作人员手中,表达感激之情。
原来,该某企业因不服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抚顺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收案后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对申请人的复议目的、实质诉求、争议来由和矛盾症结进行了全面了解。经初步审查,确定了本案争议焦点后,及时组织召开了行政复议听证会。
听证会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以及履行的法定程序进行了质证和辩论,一方面充分保障了涉案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陈述申辩权利,另一方面也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打下坚实基础。经审查后,案件承办人就发现的问题与被申请人进行了沟通,通过充分的释法明理,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纠错程序,撤销了对该企业的行政处罚,申请人亦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该案案结事了,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认可。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