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外卖骑手纷纷开始注册公司,一群全是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程总”“李总”“张总”骑着电动自行车,风驰电掣在大街上送外卖,这是什么奇怪现象?原来,他们只是通过注册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后再倒手转卖给他人使用牟取好处费。近日,杨浦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买卖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案件,怂恿多名外卖骑手“入坑”的骑手队长程某某及其朋友赵某被杨浦区检察院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提起公诉。
对公账户是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具有转款数额高、转账次数限制少、不容易被监测的特点,容易成为不法分子转移资金和洗钱的渠道。为了使用对公账户,公司营业执照也需要一同买卖。因此,有不法分子盯上了皮包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通过倒手转卖牟利。
本案中,赵某听说有人收购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首先找到某平台的外卖骑手队长程某某。赵某称,如果程某某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办理好对公账户,再转手卖出的话,可以得到3000元好处费。在赵某的劝说下,程某某办理了相关证件并获得了好处费。赵某又告诉他,这是个“赚钱”的路子,如果程某某帮忙介绍其他人办理,每收购进一套对公账户,程某某就能得到1000元提成费。在金钱的诱惑下,程某某虽然心知此事蹊跷,却还是不断在外卖小哥群体中“推销”这一“生财之道”。
随后,多名外卖骑手都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再将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公章、转账U盾、账号等信息的“材料包”以每套2000元到4000元不等的价格转卖给程某某和赵某某的上家。
案发后,经审查,赵某涉及买卖的营业执照共计18件,程某某涉及买卖的营业执照共计11件,两人均已被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对公账户本是为企业经营提供便利,近年来却屡屡成为不法分子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属于国家机关证件。任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均是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群众需要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电话卡等资料,切勿因贪小而失大,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