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永锋 黄议娴)近日,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22年7月,执行干警在执行长汀县生态环境局与某养殖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案中,依法到该养殖有限公司的养猪场进行调查取证。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出示相关证件亮明身份,并出示搜查令,准备进入养猪场进行清点取证。这时,沈某来到猪场门口阻拦执行干警,并用嘴咬伤执行干警右手臂。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采取暴力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法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案发后,被告人沈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遂综合案件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妨害公务案件不时发生,国家工作人员在执法时经常会受到谩骂、威胁、甚至暴力袭击。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执法活动,危害到了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对于此类案件,法院绝不姑息,依法严惩,全力保障国家工作人员正常执法。法官提醒广大民众,任何人以暴力、威胁的方式故意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都有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提高法律意识,切莫因一时冲动导致触犯刑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