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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中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发布时间:2023-06-11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夫妻俩感情破裂闹离婚,经常会上演“夺子大战”,殊不知这种双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会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日前,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的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敦促离婚当事人依法履行教育义务

  刘某、肖某原系夫妻关系,于2012年生育一子小刘,之后因感情破裂双方分居,肖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案外人生育二女。肖某向古田法院起诉离婚后,古田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小刘由刘某抚养。肖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宁德中院提起上诉,宁德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宁德中院审理查明,肖某、刘某存在将小刘长期放置(包括周末、寒暑假期)于校外托管机构,怠于履行关注孩子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的监护人职责,面对孩子有不良行为苗头时,采用简单粗暴的管教方式,且双方分居及本案审理期间,肖某、刘某及双方老人多次就小刘的探望问题发生激烈冲突,严重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正常学习生活。

  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宁德中院依法向双方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刘某积极配合肖某行使对小刘的探望权,肖某亦应主动通过各种方式增加与小刘的情感沟通和交流,关注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实现有效亲情陪伴,让孩子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能够正常、健康成长,减轻父母离婚给孩子带来的情感伤害,弥合孩子的感情缺口。(宁德中院)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pinganjianshe_0607/31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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