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自从拿到公司支付的9.4万余元补偿款后,我老公也找到了新的工作,现在一切都变好了,宝宝马上出生了,真的非常感谢。”日前,已经怀孕8个月的何女士给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打来电话。
何女士是二胎高龄孕妇。今年2月,何女士供职近10年且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S公司在得知其怀孕后,在未与何女士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发出调岗通知,以“关怀孕期职工”的名义将已经怀孕3个月的何女士从公司的管理岗位降职调整至一线体力劳动岗位。何女士拒绝后,S公司将其移出微信工作群、删除其原岗位打卡指纹,且拒绝为其提供办公电脑等工作条件,何女士的丈夫也因此被迫从该公司离职。
何女士认为S公司系恶意调岗,遂多次与公司进行沟通,但都没有结果。何女士于是向新北区妇联求助。区妇联根据与检察机关建立的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将该线索移送至新北区检察院。
该院受理后,在区妇联的协助下迅速完成初步调查,发现S公司存在对女职工恶意调岗、侵害不特定女职工的生育权、未安排妇女特殊需要的定期体检等情形。针对调查结果,该院决定启动内部协同办案程序,从公益诉讼、民事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条线抽调检察官组成办案组,从检察建议、支持仲裁、司法救助三方面着手,由点及面同步开展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法律监督工作。
调岗纠纷发生后,何女士在公司被孤立排挤,心理压力极大。为尽快化解争议,办案组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对企业侵害何女士及不特定女职工劳动权益问题的调查取证工作。
在此基础上,今年3月16日,该院不公开举行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参加。会上,三位听证员经讨论后一致认为,S公司存在侵害何女士及不特定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形。根据听证结果,该院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S公司侵害不特定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形依法处理,并对辖区类似情形开展专项排查。
同时,该院迅速启动支持仲裁程序,与新北区司法局积极协商开通绿色通道,指定两位法律援助律师为何女士提供帮助。办案组与法律援助律师紧密配合协作,迅速完成证据梳理、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等相关工作。
针对何女士和S公司均希望尽快达成赔偿和解的意向,办案组分头组织双方当事人线上调解。今年3月27日,劳动仲裁部门作出仲裁调解书,确认双方解除劳动关系,S公司一次性向何女士支付在职期间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9.4万余元。此外,鉴于何女士家比较困难的现实情况,常州市及新北区两级检察院联合开展了司法救助,向何女士夫妇发放首笔司法救助款1万元。与此同时,区妇联也将何女士的大儿子纳入了“微笑计划”困境儿童帮扶名单,团区委则出资为其开展了“梦想小屋”装修改造。
何女士的问题解决了,但这只是个案矛盾的化解。在新北区委政法委的支持下,新北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全区10个镇、街道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在女职工体检、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写入劳动合同、建立女职工特殊保护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落地措施。同时,新北区检察院筹备并召开了由全区21家单位参加的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推进会,起草并通过了11家区级机关联合发文的《关于全面加强女职工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的通知》。该院还与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的“大成·小脚印”公益法律服务团合作,研制“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写入劳动合同”格式文本,并安排5名律师为10个镇、街道重点和规上企业提供女职工权益保护领域的格式合同修改、普法讲座、免费咨询和法律援助。截至今年7月,全区10个镇、街道共为9589名女职工免费提供“两癌”筛查定期体检;发放女职工权益保护各类宣传资料2150份,开展普法讲座23场;推动建成13处康乃馨服务站、妇女微家、母婴室等女职工服务场所。
检察官和社会各界的一系列努力,正在让更多的“何女士”们可以安心地迎接新生命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