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玉环市玉城街道中段村两委在举办“邻里节”聚餐活动中,伪造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和领款收据附件清单,违反“五议两公开”议事程序、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等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3年2月,中段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受到诫勉谈话,中段村村监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出纳等3人被通报批评处理。
2022年11月,玉环市委第十五巡察组进驻玉城街道中段村开展村居延伸巡察,在查阅村级财务凭证时,发现该村在组织“邻里节”活动聚餐中可能存在虚构菜单、多报费用的问题。
随后,玉环市纪委监委启动片区协作,由玉城街道纪工委、海山乡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在对餐饮制作承包方及相关参与人员进行走访了解后,发现当时菜品为当地的特色锡饼菜,并未供应青蟹、望潮等高价海鲜。
随着调查深入,事情渐渐明朗。原来,中段村两委为迎合部分村民“需求”,在聚餐过程中违规购买2000多元酒水用于吃喝。事后,村书记陈某某授意通过伪造高价菜品清单冲抵相关酒水费用,并在村集体账户里进行报销。
2023年2月,经片区联合调查组研究决定,对中段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予以诫勉谈话,对村监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出纳等3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该村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规范报销程序。
违纪党员反省
身为村支部书记却作了错误的示范,无比懊悔!以为村里的钱没进自己口袋都是没关系的,不但违规上酒,还授意伪造高价菜品清单来冲抵酒水费,试图瞒天过海,实则错上加错!
执纪者说
农村“三资”管理关系到农村发展、农民权益,收支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话,势必导致村干部动起歪念,村级“小微腐败”问题决不能小视。村两委及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遵守各项纪律规矩,从严从实做好农村“三资”管理。
(玉环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