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我妻子瞒着我给孩子报了近万元的课外培训班。我得知后很生气,跑去培训机构要求退费,理由是妻子报班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但培训班不给我退费。请问,在此情况下,培训班是否要退费?
【解答】
张丽萍(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先生,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处理日常家庭事务范围内,包括一家人衣食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等,夫妻互为代理人,享有家事代理权。在第三人无法确定一方是否具有家事代理权时,视为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虽然您妻子报班未经您同意,但是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都产生效力。因此,培训班是不会退费给您的,就算您去法院起诉,也是不会得到支持。
□邱玉香 张丽萍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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