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不实举报。这下我心里踏实了,工作也更有干劲了。今后,我会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近日,在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上,一名被澄清干部说道。
今年年中,保山市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反映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一名干部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的信访举报件。随后,市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市纪委监委认定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并决定开展澄清工作,消除不良影响。
近年来,保山市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旗帜鲜明地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制定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开展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整治的重点内容、方法步骤等。同时,对2020年以来办理过的信访件进行全面起底,重新评估,确保做到“应澄尽澄”,还干事者以清白。
“我们在遵循‘分级负责、谁核实谁澄清’原则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结合信访举报受理和分流情况,依托检举举报平台,梳理排查出一批拟澄清正名的检举控告,形成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限时销号。”保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道。
保山市纪委监委根据失实检举控告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澄清对象本人意愿等,灵活选择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去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先后为45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只有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才能持续为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保温、增温。”保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接下来,将持续梳理拟澄清件,接力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邓有荣 赵松 张春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