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德市章芳孝调解工作室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化解一起因分手引起的财产返还纠纷案。
2019年初,李先生与王女士通过网络认识,并于同年5月确定恋爱关系。恋爱期间,李先生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给王女士转账、发红包。2021年10月,因性格不和等原因,双方和平分手。今年7月,李先生要求王女士返还转账、红包等财物共计7万余元。但王女士认为,有些款项属于双方恋爱期间正常开销,属于自愿赠与拒绝返还,并来到章芳孝调解室要求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对案涉财物总额存在较大争议,互不退让,对抗情绪强烈,案件调解陷入困境。但调解员并没有因此放弃,继续电话沟通,并从法律规定、社会道德等方面,耐心劝解双方平静情绪,协商解决问题。终于,双方冷静下来,同意当面进行调解。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王女士对李先生提交的80余份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进行核对,并认可其中35条转账记录共计3万元。调解员基于双方认可的事实,对于恋爱期间财物赠予的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细致讲解,并从社会评价、诉讼成本等角度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女士返还李先生3万元,双方再无其他经济纠纷,该纠纷圆满化解。(蕉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