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艺贤 肖达筠)近日,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人身保护令申请案件,于立案后48小时内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者撑起“法律护盾”。
为进一步加大对家庭暴力案件受害人的权益保护,清流法院联合妇联、公安局、社区等部门,共同上门向涉家暴案件当事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予以法律震慑,同时督促被申请人严格遵守人保令要求,告知其违反人保令的法律后果,要求其积极履行作为丈夫的职责。被申请人当场表示已认识到错误,不会再实施家暴行为,后续会加强夫妻双方沟通。
今年来,清流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织密妇女权益保护网,设立圆桌家事审判庭、人民调解室、心理疏导室等,快调、快立、快审、快执各类涉妇女权利纠纷130件;联合妇联等部门购买“幸福归巢 和美婚烟”项目,成立“清流县婚恋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协同中心”合力化解纠纷20件;选派干警参加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慧爱·赋能”公益项目常态化轮值,与公安、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常态化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讲,推动妇女权益的司法保护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