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城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黎某某诉五里镇政府强制拆除房屋一案,五里镇镇长石伟志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这次出庭应诉,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有助于树立政府的责任形象,加强了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有助于行政机关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庭后,石伟志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以来,通城县法院认真贯彻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意见》,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作用,督促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上半年“一把手”出庭率仅为20%,在6月份第六次府院联席会议中,建立了“双沟通”机制:县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开庭前将受案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同步抄送县司法局,同时县司法局向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建立后,“一把手”出庭率不断攀升,第三季度至今出庭率达到83.33%,效果显著。
“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体现出行政机关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的责任担当,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公平正义。刚刚败诉某行政赔偿案件的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说道:“以前工作程序中存在一些程序瑕疵,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通过开庭应诉直面这些问题,也能够推动我们去完善自身的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在通城县法院的积极推动下,通城县人民政府今年出台了《通城县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对行政单位“一把手”出庭应诉提出了明确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从碍于压力被动出庭到主动出庭解决矛盾问题,提高了思想认知,转变了思想观念。
下一步,通城县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以“双沟通”机制为契机,通过落实“定期通报、提前沟通、严格奖惩”等措施,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使“敢出庭、愿发声、促化解”成为常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断上升,为通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稿件来源:香城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