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开始就不同意加装电梯,但他们还是装了,现在电梯影响我们低层住户房子的通风和采光,同意装电梯的住户要补偿我们。”
三明市三元区某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这本是一件令大家伙儿都高兴的事,但住在低层的住户陈某和张某认为,他们没有加装电梯的需求,且加装电梯还会影响其房子的通风和采光,明确表示过反对意见。因大多数业主支持加装电梯,经法定程序,电梯成功安装运行,陈某和张某将支持加装电梯的15户业主告到法院,要求补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到小区现场查看电梯现状,了解双方当事人意见,并组织各方调解。陈某和张某认为,他们反对加装电梯的意见没有被大家尊重,且对日后电梯安全、维护成本等事项存在顾虑,坚持要求补偿。15名业主则认为,加装电梯各方面程序都符合要求,且加装电梯时,陈某和张某均未要求补偿,因此两人的诉求不合理。由于双方僵持不下,第一次调解未果。
之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沟通,并再次到小区组织开展调解。“大家都是十几年的邻居了,应该互帮互助、相互包容,学会换位思考。”“电梯加装后生活、出行确实方便了许多,若因为这事把关系闹僵,实在不值当。”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陈某和张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这起因加装电梯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案成功化解。(李琳 张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