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开封市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各项战略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紧盯乡村振兴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实施、重大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精准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杞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聚焦五项重点整治任务,细化15项具体整治措施,逐项明确责任主体、时限要求,并分别建立责任清单、监督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精准实施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精准作出处置。同时,积极整合监督力量,加强“纪巡”联动、“纪审”联动、“室组地”联动等,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对涉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祥符区纪委监委切实解决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该区纪委监委通过线索征集、实地走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多渠道查找存在问题,全面掌握涉农项目实施情况,并联合乡村振兴、财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围绕项目审批、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深挖细查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项目资金走向明、项目落地快,护航乡村振兴项目规范实施运行。
为强化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群众监督机制,顺河回族区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领域公共服务、“三资”管理等重点,梳理编制5大类26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定权力流程图,强化村级权力运行监督管理,不断扎牢制度防火墙。同时,充分发挥村廉情监督员“探头”作用,通过履行知情权、审核权、建议权、监督权,对村“两委”班子履职、“四议两公开”以及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等情况开展贴身监督,真正做到管住人、看住钱、盯住权,以强有力的监督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