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当天,就收到了法院退还的516元诉讼费,这工作效率也太高了!”近日,某广告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谢艳娇律师收到银行短信后,专门打电话给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法官何斯琳表达谢意。
“以前退费要凭生效文书、退费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等,手续不齐得跑好几趟,一两个月才到账,费时又费力。现在立案时多填一张表,就全部搞定。”何斯琳感慨道。
诉讼退费由当事人“申请退”变法院“主动退”,在广东法院已经不是新鲜事。2021年10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上线诉讼费管理系统,同时出台加强诉讼费用收退管理工作的规定。
“当事人只需在立案阶段填写‘胜诉即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待裁判生效,由承办法官主动在‘诉讼费管理系统’填报,财务部门审核后对接银行,不需当事人再另行提交申请。”广东高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不少法院存在不想用新的退费系统、退费效率低等问题。主题教育期间,广东高院将提升退费效率作为整改问题之一,专门向全省下发进一步做好诉讼费用收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用好系统,引导当事人将退费账户作为立案时的必填项。对于因账号问题未能退费的要主动联系,实现当事人退费“零跑腿”。广东高院还明确,各地法院审判管理、立案、财务等部门要建立退费协作机制,与当地银行密切配合,提升退费效率,并对诉讼费退费执行不力、群众反映不便的单位通报督导。
据悉,今年4月至8月,广东法院已主动为当事人退还诉讼费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