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18名被告人中,主犯孙某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其余17名被告人也都依法被作出了有罪判决。”日前,昌图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于洪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年来,在我国西南省份以“赌石”为噱头、以网络直播间为媒介的电信诈骗悄然兴起,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1年至2023年4月间,被告人孙某鹏利用与他人成立的翡翠原石网络销售直播公司,先后在多个直播平台建立直播间,大规模招募主播、助理及负责烘托气氛的“水军”,并对其进行骗术培训,要求主播及助理以直播“赌石”的方式,统一使用公司规定的话术,通过虚构原石产地、化学染色、灯光渲染、彩光手电、虚假购买等手段,以单推、合车、盲盒等方式,引诱消费者高价购买产品。每公斤不足百元的廉价原石被卖到5000元以上,诈骗金额1200万余元。
接收案件后,昌图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精准提出继续侦查建议、集中讯问、释法说理、审慎量刑等具体措施,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在庭审中,面对18名被告人及19名律师、30余本卷宗,昌图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摒弃以往按照证据种类举证的方式,采取以问题为导向举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在对孙某鹏等18名被告人的犯罪手法和方式进行简要介绍后,针对综合类证据、涉案原石来源、涉案直播公司所使用的非正常手段、被告人孙某鹏在公司中的地位与作用、关于量刑的证据等5个部分来举证,这种新型的举证方式围绕案件每一个焦点问题全面出示证据,在便于被告人及律师质证的基础上,极大地缩短了庭审时间,提高了庭审质量,得到了审判人员、辩护律师及被告人的一致认可。
经过两天的庭审,在缜密的证据体系面前,除被告人孙某鹏部分认罪外,其他17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当庭表示悔罪,对被害群众表示歉意并愿意退赃。
据悉,此案系首例全省检察机关打击玉石投资类网络直播诈骗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