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密云法院执行局奔赴陕西省西安市,成功扣押机动车一辆,并顺利托运至北京,奠定了申请执行人实现胜诉权益的基础。
据悉,此前,刘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偿还刘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未履行偿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经调查发现,王某名下除一辆机动车可供执行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赵玉福法官依法对该车辆进行了查封,但车辆行驶轨迹多变,未能实际扣押车辆。
2024年1月,赵玉福法官突然接到刘某的电话,“赵法官,我已经找到被执行人名下那辆车了,这车开到了西安,我在车旁边盯着呢,请求法院尽快过来扣押这辆汽车。”
获悉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车辆线索后,赵玉福法官嘱咐刘某务必实时查看车辆位置,摸清行驶规律,并决定立即前往西安市扣押车辆。经过10小时的长途辗转,赵玉福法官团队及两名法警到达西安市,会同当地法院前往车辆停放地点。赵玉福法官拨通王某电话,确认其系车辆实际驾驶人,要求提供车辆钥匙,报告车内财产,并配合法院工作。但是王某担心被拘留,拒绝露面。
通话中,赵玉福法官明确告知拒不到场后果,王某依然坚持说道:“我目前不在车辆附近,手头没钱偿还刘某欠款,法院想扣车就扣吧,车里没有值钱东西,扣押手续直接寄到老家即可。”
在此情形下,赵玉福法官果断下令“开锁!”并在15分钟内完成车锁开启工作,随后法警持执法记录仪记录核验车内财产,将车辆交付托运公司。两天之后,涉案车辆顺利托运至指定停放地点。至此,扣押圆满完成。
接下来,密云法院会依法推动案件进展,如王某拒不履行义务,将启动财产处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