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两结合”“三突出”推进统战系统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黄立存
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强调要“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纪律教育相结合”,把握严的基调,深化纪律建设。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将结合统战系统实际情况,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之中,突出政治纪律、突出解决问题、突出工作落实,不断夯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根基,持续营造学纪法、明底线、知敬畏、敢作为的浓厚氛围。
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纪律教育相结合,突出政治纪律教育。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纲”和“魂”。要经常性开展对党忠诚教育。以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为平台,常态化教育统战系统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继续围绕着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点任务开展专项政治教育,为区党委“四件大事”“四个走在前列”工作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纪律教育相结合,突出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在精准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抓住党委(党组)这个纪律教育的“牛鼻子”。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统一思想认识,切实肩负起加强纪律教育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责任清单,把纪律教育作为2024年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动员部署会,及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加强干部纪律教育的监督执纪问责作为2024年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在落实上狠下功夫。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抓加强纪律教育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讲党课、带头学习,起到教育引导促进作用。创新方式方法,保证纪律教育入心入脑。着力解决纪律教育内容单一、缺乏实效性、全面性和系统性等问题,在2023年开展纪律教育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中央和自治区纪委警示教育片、领导干部忏悔录等资源,保证纪律教育的“有声”“有形”“有图”;加强沟通协调“请进来”,邀请中央纪委和区纪委监委领导、业务骨干、专家学者讲授纪律教育报告和党课;灵活安排“走出去”,充分利用自治区和拉萨市廉政教育基地、自治区监狱、西藏红色教育基地等资源,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制度建设,保证纪律教育常态长效。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长效。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督促西藏社会主义学院经常性开展纪法专题学习,解决好学员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
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纪律教育相结合,突出抓好工作落实。找准纪律教育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把纪律教育的成果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工作上,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强化纪律的教化功能,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当好“婆婆嘴”,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不定期与各综合监督单位关键岗位干部谈话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实做细政治思想工作,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定期与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与部门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做到预防在先,保证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坚持严格执纪问责。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遏制问题增量、削减问题线索存量,做到责任到人、划定时限,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持续释放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信号。强化以案促改,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坚持惩治震慑、教育引导、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融合,认真梳理近年来统战系统查办的案件和典型事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深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以纪律教育为契机,深入检视案件背后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查找廉政风险点,堵塞漏洞;把回访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提升回访教育精准性和时效性,在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和改正错误的同时,督促其强化责任担当,规范履职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