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中,临汾市永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立足当地、更新观念、整合资源,报请公安局党委和县政府批准,从顶层设计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入手,实施交警队和派出所“队所合一”,打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了山区县“队所合一”工作的新模式。
2022年11月23日,永和县公安局党委打破警种壁垒,整合警力资源,创新性地在派出所设立交警中队,推行“队所合一”机制,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该大队成立“队所合一”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勇辉担任,副组长由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王东兼任,成员为各派出所负责人,交警中队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秩序科,具体负责农村道路“队所合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上报工作。
各辖区派出所加挂辖区交警中队的牌子,派出所所长为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交警中队长兼任派出所副所长,为道路交通安全具体负责人,各派出所设交警中队独立的办公室,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任务,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队所合一”机制实施后,警力相对充足,分级分类工作领导组按照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预警分级,指导各中队对属地农村进行分类。派出所民辅警和交警中队民辅警在所长的带领下,统筹安排治安巡逻结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履行纠违法、查隐患、强管理、搞宣传、送服务五项工作任务。
警种融合,警务优势突显。实施“队所合一”以来,交警中队和派出所民辅警有了人力资源优势,对所辖农村片区进行治安和道路交通安全巡逻、管控任务相对能够相互兼顾,大大缩短了出警时间,交通事故出警速度提升2倍,效率提升90%,达到迅速到达出警现场目的,节约了接处警执法成本。
警种密切配合,构建“大交管”格局。按照“出门一把抓、进门再分家”的要求,治安和交管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为信息化智能管理打下坚实基础。随着车管业务下放,农村居民在当地派出所就可以办理交管业务,群众“换证不出村”,极大地方便了农村居民。同时,在落实“强管理”工作任务上,派出所主导,交警队执行,建立了乡镇交通安全领导小组6个,村级交通安全领导小组65个,设置了65个行政村曝光台,摸底排查农用三轮2433辆,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员承诺书2780余份,构建了“大交管”格局。
巡逻管控一体化,打通农村“最后一公里”。“队所合一”机制运行后,治安和交管紧密结合,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全县5个乡镇实现全范围交通管控。针对农村地区交通违法特点,及时调整巡逻重点时段、频次、线路。积极协调争取村委会支持,结合“两站两员”劝导工作,在着力提升农村地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对发现的民事纠纷、信访维稳等问题,第一时间进行调解处置,提升见警率、管事率、处置率。
来源:临汾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