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香河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深化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实行预防与化解并重、诉讼与非诉讼结合、体制内外互动治理手段,坚持重心下沉,诉讼端口前移,深入推动诉前调解工作,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逐步破解案件数量不断增长难题,并实现诉源治理预防、减少、化解效能,年度受理案件数量增幅逐步回落,总量呈平稳状态,为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绿色活力幸福城”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夯实“党委领导基础”,主动作为,扛起诉源治理职责使命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廊坊市政协副主席、香河县委书记梁宝杰大力支持法院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全力给予支持,并力推将万人成诉率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多次调研指导诉源治理工作,提出工作要求。香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建全多次调研诉源治理工作,并组织召开由全县各镇、行政局参加的联席会和推进会。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工作,印发《香河县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把诉源治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中部署推进。县委政法委每年度召开诉源治理联席会,每季度召开诉源治理推进会,协调解决人员整合、案件协调等事项,抓在平时、融入平常。坚持超前谋划。该院党组结合市中院深入推进“廊坊经验”重塑工程,积极构建“四二”工作体系工作要求,对诉源治理开展广泛调研,召开高质量研讨会,制定诉源治理工作方案,确保诉源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强化责任压实。把加强诉源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对诉源治理工作领导,明确院领导对接分管业务部门开展督导,健全机制,夯实诉前解纷理念,压实诉源治理工作责任。
搭建“两个工作体系”,坚持内联外动,滤纠纷于诉外
着力转变社会治理“自上而下”线型模式,积极推进诉外、诉内治理模式,建立起“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递进式矛盾纠纷过滤体系。
完善诉外调解体系。结合角色定位,推动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调解方式,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理体系。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中心,在各镇综治中心设立诉调对接站,在网格片区设立法官联络点,联合辖区党委、政府选任调解员,建立“一中心+庭、站、点、员”四联动矛盾纠纷梯次化解、分层过滤体系,推进矛盾纠纷多主体、多平台、多方式化解,减缓诉讼压力。
完善诉内调解体系。一是做实诉前调解。实行“以保促调”,依法实施诉前保全用足用活法律30日起诉期限,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推行“鉴定前置”,将建筑工程等案件司法鉴定程序前置到诉前,有80余起案件经“鉴定前置”作出鉴定后促成诉前调解。在问题楼盘化解上推行“示范诉讼+集中调解”机制,诉前调解400余件。畅通非诉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渠道,办理司法确认案件90余件,提升诉外解纷公信。二是深耕诉中调解。做实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民商事调解、执行和解、行政调解,将诉讼纠纷优质高效化解在诉内。加强调解队伍建设,统筹各类调解组织优势,吸纳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人士参与调解,提高调解效能。
深化“三个领域创建”,强化诉源善治,化纠纷于无形
深化诉服一站式创建。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对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评估,设立专门调解室,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3个速裁团队,依托5个法庭速裁团队,从事立案前指导、立案后调解速裁等,年诉前调解案件1000余件。
深化基层治理创建。发挥人民法庭阵地作用,探索“庭镇共建”,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加强对基层自治组织指导,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组织,将县域内“两代表一委员”、村居干部、人民陪审员等群体发展成特邀调解员,发挥乡贤在社会治理中优势,培养一批群众欢迎的“调解品牌”,五百户镇调委会调解员赵国起荣获“全国模范调解员”。
深化无讼村街创建。32名法官包联全县300个村街,建立固定工作站,实现“一村一法官”全覆盖,搭建基层解纷快车道,逐步形成止讼、少讼、无讼的良好氛围,累计创建无诉讼村街社区165个,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强化“四个方向对接”,精准发力,形成矛盾化解一张网
强化与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在党委、政府支持下,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实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县共有各类调解委员会350个、调解员1200人,基本实现哪里有人民,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目标。在诉服中心、道交法庭及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7个,邀请35名人民调解员驻院调解,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由分散向集中转变。
强化与行政机关对接。先后与交警、社保等部门建立协同化解机制,形成较为广泛的对接领域,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在行政程序处理阶段提前介入,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真正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去年以来,交管部门受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住建局受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纠纷、市场监管部门受理质量的投诉纠纷调解成功率超90%,仅有不足10%的纠纷有限度进入诉讼程序。
强化与行业组织对接。围绕县域发展重点产业、行业,与家具、石材、文旅、物流等行业开展共建共治,建成7个行业调解组织。会同物业行业协会建立物业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物业纠纷有效预防化解,诉前化解物业纠纷700余件;联合女企业家协会,诉前化解企业内部纠纷100余件。在汽配城、中心码头等设置8个法官工作站,提供“一对一”法治指导,诉前调解案件75件,对接案件化解率80%,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与社会力量对接。广泛汇集工会等社会性解纷力量,支持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平台,在妇联等组织机构选聘具有丰富社会经验的家事调查员、调解员,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从源头上减缓诉讼增量,矛盾纠纷化解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