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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墙内外”的对话 涉罪未成年人心中的回响

发布时间:2024-04-13 来源: 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犯了抓、抓了放、放了犯”,是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预防工作在实践中一直存在的困境和难题。为落实好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预防罪错未成年人继续违法犯罪,在小黑河地区人民检察院驻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的大力协助下,4月9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内蒙古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首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暨犯罪预防警示活动”,让涉罪未成年人在未管所内接受沉浸式法治教育,预防其再次违法犯罪。本次活动特别邀请了新城区司法局人员一同参与。

  在本次宣告和犯罪预防警示活动中,共有6名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接受警示教育。这些未成年人里,有的是在办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有的是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有的是缓刑考验期内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在检察官和管教民警引领下,他们第一次走进电网高墙内,接受这场身临其境的法治教育。

  在对监舍、禁闭室、劳动改造场所等监区真实生活场所进行实地参观后,涉罪未成年人也面对面看到了和自己年龄相仿的青少年以罪犯的身份现身说法,高墙内外强烈的对比和心灵触动在他们心中划下了对法律敬畏的红线。与此同时,这样的一场交流给未管所内正在接受管教改造的涉罪未成年人也带来了一种别样的教育体验。

  

  ▲服刑人员现身说法。

  “看到他们,我的心情也很复杂,一方面是觉得比较惋惜,他们的年龄也很小,还是希望他们以后不要有违法行为,代价很大。另一方面也还是比较羡慕他们还可以有相对自由的空间,自己感觉也很后悔……”参观结束后,在未管所教学楼阶梯教室里,检察官向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分别宣布送达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并告知了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相关规定,同步对其法定代理人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

  
▲涉罪未成年人讲述参观感受。

  森严的未管所和严肃的宣布仪式对涉罪未成年人产生了极大的思想震动,他们深刻认识到了犯罪的严重后果,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发言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他的挽救,要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一定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不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学法、守法、护法,并给身边人做好法律宣传。

  应勇检察长在基层调研时表示,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趋势。为进一步增强对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帮教矫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新城区检察院率先开启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在未管所接受警示教育的方式,以期取得震撼内心、改过自新的教育挽救效果,在个案中做好各环节、全链条的犯罪预防工作,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让未成年人既树立起对法律的敬畏,又感受到司法的关怀,用最公正的法、最博大的爱重塑未成年人的未来,使其避免再度滑向犯罪的深渊。(康钦媛 格根托亚)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gddt/2024-04-10/67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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