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与沈阳市国家安全局在《关于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意见》运行取得实效的基础上,经协商决定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举行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暨座谈会。沈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贺文武,市国家安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仪式。
贺文武与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共同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会签《关于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运行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对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予以明确,全面强化检察机关与国家安全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办理机制,为办公室的实际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会议提出,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是维护国家安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重要力量。一直以来,沈阳市检察院与市国家安全局有着良好且顺畅的协作配合基础,本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双方的协作配合进入新阶段。
会议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沈阳市检察院与市国家安全局双方肩负的使命与责任,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形成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