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沙田人民法庭干警驱车来到青山乡寨坪村,巡回审理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原告郭某与四被告均系青山乡寨坪村牛形组组民。原告2008年流转经营了牛形组的五块公山,2021年因公路扩宽,原告经营的部分林地被征收得到了征收款,四被告认为该林地征收补偿款应归村小组集体所有,双方遂起纠纷。庭审结束后,法官充分征求双方调解意愿,组织当事人进行背靠背调解。图为法官认真听取被告方意见。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9/98/138685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