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0日,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法判决: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秦皇岛某公司货款333.6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今年3月1日,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双方均为国企,在执行前分析评估办案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是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为了不影响两家企业的生产经营,执行干警一方面按照法定流程推进执行进程,依法采取查冻扣措施并约谈;另一方面在保护申请企业利益的前提下,组织双方协商执行和解方案。执行干警尽心尽责与双方积极沟通,细致耐心释法明理。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企业共计存入法院执行款专户345.5万元,此款全部返给申请执行企业,使得该企业再次运转经营起来,员工工资也得以发放。此案顺利圆满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