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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进乡村 谱写司法好“枫”景

发布时间:2024-06-30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6月25日,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乡村巡回法庭在龙市镇坳里村公开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在龙市镇为被告商铺卸货时不慎摔倒,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之后双方就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未能协商一致产生了矛盾,原告遂诉至法院。

  综合研判案情后,考虑到原告虽已出院,但身体仍在恢复中,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承办法官遂决定到原告老家现场审理本案。庭审中,法官耐心地告知双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承担的诉讼义务,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庭审有序进行,此次庭审不仅促进了双方调解,也吸引了许多村民旁听,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旁听的村民在庭审结束后也向法官咨询自己遇到的法律问题,承办法官在答惑解疑的同时也鼓励大家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做法律明白人,将纠纷化解在第一线。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的有力探索,不仅免去了当事人奔波之苦,又以案释法对广大群众进行了法治教育,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实现“审理一案、宣传一片、影响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促进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下一步,龙市法庭将持续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坚持将巡回审判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和抓手,用最直观的庭审现场、最生动的法治宣传,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好“枫桥经验”。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628/2024062858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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