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期间,江西省检察机关围绕“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主题,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生动展示新时代行政检察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等工作重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
南昌市新建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官走进企业,倾听企业心声,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检察干警参观了解并听取了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企业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点与难点等进行讲解和答疑解惑,详细介绍检察机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及其员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畅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通道。 分宜县人民检察院
分宜县检察院召开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邀请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参加。 会议通报了县检察院近年来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并结合“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主题宣传周活动,重点介绍了新时代行政检察的基本理念、职能定位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刑反向衔接等工作情况。各参会单位就司法执法工作与行政检察的沟通进行交流互动。 贵溪市人民检察院
“虽然你的情形符合不起诉条件,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你的行为仍然是违法行为,需要予以行政处罚……”在贵溪市检察院听证室里,检察官向吴某某公开宣告送达了《行刑反向衔接制度告知书》,并开展释法说理。 吴某某因滥伐林木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认为,吴某某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和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等情节,符合作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同时,有必要启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其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该院向吴某某宣告送达了《行刑反向衔接制度告知书》,告知吴某某被不起诉后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充分保障其知情权。 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
广信区检察院检察干警走进社区、乡村和商场,通过悬挂标语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走访商户等方式,宣传检察职能、行政检察监督的条件和程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行政检察相关工作,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切实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
峡江县检察院以“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峡江建设”为主题在公园广场设立“行政普法小摊”,检察干警纷纷化身“地摊老板”热情招呼“顾客”,接受群众咨询。 “真没想到晚饭后出来散步还能学到实用的法律知识!”张女士听了检察人员讲解法律知识后,主动领取了几份普法宣传单。在“法律夜市”,群众关于法律知识的疑惑通过检察干警热情解答,都能找到满意“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