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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澄清不实举报 为担当者担当

发布时间:2024-08-01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受到不实举报,心里很有压力,感谢组织及时查清事实,还专门为我们召开了此次澄清大会……”近日,在兰坪县金顶街道召开的澄清正名大会上,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杨某某激动地说道。

  不久前,该县纪委监委受理了一封反映“金顶街道干部杨某某等人在开展‘两违’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举报信。随后,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在核实中了解到,金顶街道在开展“两违”整治工作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宣传政策法规、做好拆迁户思想动员工作,积极协调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未发现杨某某等人存在不当履职等违纪行为,经调查组认定,该举报反映问题不实。

  查清事实后,该县纪委监委随即为杨某某等人召开了澄清正名大会,并在会上送达澄清正名函,希望被举报人放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并激励他们要始终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敢于担当作为。

  为切实提升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该县纪委监委既鼓励承办部门大胆开展澄清工作,也审慎选准澄清事项,做到“澄清前充分研判、澄清时依规依法、澄清后积极回访”。同时,正确处理错告与诬告的关系,精准区分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健全纪检监察与司法机关联动配合工作机制,着力破解诬告陷害发现难、取证难、打击难问题,对于错告者,予以批评教育,从源头上防止诬告陷害行为的发生。

  澄清正名工作不仅需要精准把握政策,还需要有为担当者担当的勇气和智慧。实践中,兰坪县纪委监委逐渐探索形成“三个只”的澄清原则,只对失实问题澄清,不对澄清对象作全面评价;只通报核查结果,不陈述核实细节;只在批准范围内澄清,不随意扩大澄清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深入推进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容错纠错等工作,依规依纪依法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向群众普及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最大限度减少不实举报问题的发生,不断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和敏瑶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dangfengzhengfeng_0726/130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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