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为始终保持禁毒工作高压严打态势,不断巩固和发展禁毒胜利成果,全省法院对27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43名毒品犯罪分子被依法惩处。
在省高院统一部署下,全省法院举行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活动主会场设在海口地区,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在海口中院集中公开宣判7起涉11人毒品犯罪案件。海口中院依法对被告人钟某桂贩卖毒品罪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钟某桂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秀英区法院、龙华区法院、琼山区法院、美兰区法院分别对6案10名涉毒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韦某文等人有期徒刑8个月至6年不等的刑罚。
全省其他各法院也同步开展了禁毒公开宣判活动。省二中院联合儋州法院把毒品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搬进儋州市民族中学,7名涉毒犯罪分子因贩卖毒品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至5年不等刑罚,为师生送上了一堂禁毒教育法治课。
三亚两级法院对两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其中,三亚中院公开宣判1起毒品犯罪案件,2名毒品犯罪分子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有期徒刑8年。三亚城郊法院依法公开宣判1起毒品犯罪案件,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对3名涉毒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3年10个月不等刑罚。
文昌法院、定安法院、琼中法院、临高法院、澄迈法院、琼海法院、白沙法院、屯昌法院等均开展了集中公开宣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