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以下简称房山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非法销售果味伪劣电子烟案,查获果味伪劣电子烟产品3.1万余支,涉及金额160余万元,涉案嫌疑人徐某、夏某、曲某等9人已被房山民警刑事拘留。
线下揽客 线上销售
2024年4月,房山民警根据线索发现辖区内有人销售果味伪劣电子烟。经侦查,徐某以正规门店掩护兜售果味伪劣电子烟,有果味电子烟“需求”的顾客则通过线上交易进行购买,形成了“线下揽客兜售线上针对销售”的模式。
两个仓库 价值140余万元果味伪劣电子烟被查获
4月15日,房山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环食药旅中队联合广阳派出所将嫌疑人徐某抓获,并在其两个仓库内查获果味伪劣电子烟产品2.7万支,其中一次性电子烟1.3万余支,烟弹1.4万余个,涉案金额共计140余万元。经市烟草质量监督检查站对涉案物品进行检测,结果均为伪劣产品。
四名二级分销商 五个门店
由于嫌疑人徐某仓库内存有大量的果味伪劣电子烟,极有可能存在二级分销的情况。民警随即对嫌疑人徐某进行深挖扩线,其二级分销商夏某、曲某也浮出水面。8月1日,房山公安分局联合区烟草专卖局成立抓捕组,兵分七路对夏某、曲某、刘某、孙某及销售人员进行同步抓捕,涉案的8名人员全部落网。
民警对涉案人员的暂住地、仓库进行搜查,共查缴各类伪劣电子烟产品4000余支,其中一次性电子烟800余个,烟弹2700余个,涉案金额20余万元。
低价购入 加价售出 牟取暴利
经工作查明,嫌疑人徐某的果味伪劣一次性电子烟均通过非法渠道低价购得,而在上述几名嫌疑人经营的门店,这些果味伪劣电子烟则以翻了3-4倍的价格对外出售。现嫌疑人徐某、夏某、曲某等9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房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工作中。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文件,《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三章26条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民警提示:销售“果味”电子烟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请广大商家切莫心存侥幸,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草产品。
图/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