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养病,以后和爱人相互珍惜!和睦共处!”案结人和后,承办法官不忘叮咛被告樊某。8月30日,贵溪市人民法院金屯人民法庭结合该庭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活动,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和以人为本方针,促使一起离婚纠纷案取得双方重归于好并庭前撤诉的良好家事解纷效果。 据悉,被告樊某与原告田某系夫妻,两人结婚多年并育有两名子女。因性格存在差异等原因,田某于今年8月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两人离婚。受案后,承办法官经详细调查和连续沟通后认为双方仍有较大的和好可能性。正当法庭准备进一步展开调解时,被告樊某突发重病入院,而原告田某不辞辛苦主动赴医院照料和陪护被告樊某,更加映证了承办法官对两人尚存较深感情的判断。考虑到被告樊某的身体情况,承办法官积极运用该院“周淑琴工作室”家事解纷“五心工作法”,并结合自身办案阅历和社会经验,一方面悉心安抚劝导被告樊某,尽量缓解和降低其身心压力,确保其安心治疗;一方面针对双方的矛盾点逐条提出化解建议,引导双方以心换心、共护家和。 经过法庭反复晓以情理及人性化调处,双方均接受了承办法官提出的修复情感、呵护家庭的意见,同时对解决之前的多项争议点达成了共识。8月30日,原告田某庭前撤诉。两人重新拉紧的双手,为该案画上圆满而温馨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