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侯杨
中共党员,现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曾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辽宁五一劳动奖章”、“辽宁省审判业务专家”等荣誉。他主审的案件两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
·大众点评·
侯庭长通过一件件公正判决、一次次法治体检,护航“高质量”,赋能“真创新”。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副部长王霞
侯杨庭长心中有架闪亮的天平,在践行知识产权强国之志的路上,他一刻未歇、一往无前。
——沈阳市政协委员、沈阳三洋电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姝颖
侯杨正在宣读判决书
纵观侯杨21年的法院生涯,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大计”。
“我现在还记得曾经牵头承办的那起涉外保函欺诈纠纷系列案,不仅涉及涉外送达、平行诉讼等一系列疑难复杂问题,还缺少明确的法律适用指引和成型的审理模式可供参考。”2017年,拿到案卷的那一刻,侯杨觉得手里“沉甸甸”的,案件能否妥善处理,不仅涉及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涉及通过涉外审判的窗口,展示中国法院涉外审判的司法形象。
侯杨坚定地选择了“迎难而上”。白天不够用,就挑灯夜战。“那时候心中只有一个信念,严格公正司法,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最终,在合议庭的共同努力下,案件顺利审结,通过梳理该案的审理路径和模式,提炼形成了类型化案件裁判指引,后续数十件同类型案件参照该案得以妥善化解,赢得了中外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2021年6月,沈阳知识产权法庭获批复设立。侯杨担任该庭副庭长并主持工作期间,和同志们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司法需求,探索建立与服务保障辽宁产业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相匹配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质增效。
随着创新机制在审判实践中的有效实施,制度创新也结出了丰硕的果实,涉“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缩短15%,侵权诉讼获赔额增长30%,实现了100%线上立案、送达、询问、证据交换、开庭等便捷智能诉讼。该庭也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等4家单位联合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多年的审判实践,让侯杨养成了不断学习和思考的习惯,“审判不能单凭经验,随着领域的变化和拓宽,所学知识必须及时更新。”在完成审判任务之余,他注重开展相关审判调研工作,负责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网络著作权司法保护、商业秘密司法保护、专利侵权审判等多项重点调研课题,所提出“网吧提供在线播放行为不宜认定为侵权”的意见被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吸收采纳。
侯杨作为执笔人或组织起草关于全省知识产权、海事和涉外商事案件裁判文书规范意见、全市法院三年涉银行商事审判白皮书、十五年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等司法文件,为我省涉外商事、知识产权和金融审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生逢盛世当不负盛世,生逢其时当奋斗其时,我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侯杨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