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雇佣“演员”的工厂,一幅虚假的繁忙景象,每当有陌生人靠近,“演员”们便迅速就位,假装生产,并以此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2024年9月,邵阳警方对外发布了张某、刘某某(化名)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该团伙近日被邵阳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1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这起由邵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的重大骗取出口退税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收到线索,某公司疑似骗取出口退税款 “我县对部分新兴产业园有一项税收上的优惠政策,本意是为了鼓励企业发展,但在部分犯罪分子的眼中却成了‘商机’。”邵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陈军说道。 近年来,邵阳市公安局主动开展线索研判,发现邵阳县红石工业园区内的邵阳县某全公司、邵阳县某安公司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款1400余万元。该重大线索立即引起邵阳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骗取出口退税,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此类案件在邵阳县尚属首例,实战经验的欠缺是专案组成员面临的第一个难题。 为成功侦破该案,办案民警先对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税务知识等进行全面学习,并迅速开展现场摸排走访。 实地摸排 抽丝剥茧揭开工厂“画皮” “有人过来了!大家准备好!”看着靠近工厂的“陌生人”,早已接受过“培训”的企业保安顿起警惕之心,赶忙拿起手中的对讲机通知车间管理员。企业内,车间管理员迅速组织“工人”们开展生产。 “如果是不知情的人旁观,大概就会认为这是一家正常的工厂。”在围绕某全、某安两家涉案企业展开走访摸排和实地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两家公司均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会营造生产繁忙的假象以干扰调查。 根据企业主体登记信息显示,两家企业均于2021年1月非正常注销,通过综合对比分析企业相关情况,专案组初步判断两家企业均无实际生产和经营能力,且存在关联关系,具有依靠成立空壳企业,通过全链条造假等方式大肆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的巨额损失,骗取出口退税犯罪的重大嫌疑。 但仅以两家空壳公司为切入点难以触及真相,要全面查清案件事实,需要进一步收集证据。专案组发现两家企业均在山东等地大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且存在资金回流,通过深挖扩线又发现多个涉案银行账户,并成功锁定了杨某、刘某、张某、肖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专案组即刻赶赴山东、河北等省开展调查取证,历时一月有余,成功将20余家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主体全部取证到位,为收网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柳暗花明,数据导侦锁真凶 2023年上半年,在湖南省公安厅、邵阳市公安局的统筹调度指挥下,专案组先后在山东、浙江、广东、河北、湖南等地实施收网行动,抓获杨某、刘某等犯罪团伙人员13人。经依法侦查查明,2017年初,杨某、张某、刘某等人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成立了某全、某安两家空壳企业,该犯罪团伙利用两家空壳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虚报出口等方式分别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860余万元、530余万元。 张某归案后,对专案组民警说:“我们也没有实际生产能力,更缺乏法律常识,只知道开发票很简单也很赚钱,慢慢地越搞越大、越弄越多,最后沦落到这个地步……”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案的侦办过程中,税务部门提供了大力支持,对首次接触此类案件的民警普及了专业知识。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彰显了打击涉税犯罪的坚决态度和工作力度,维护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该案的成功侦破,既是邵阳县公安机关坚决落实公安部要求“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的具体体现,也是八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常态化工作机制的突出战果,切实维护经济发展大局。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843/74/14322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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