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丰县人民法院与村委联动执行,成功出清一起跨度三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终本案件。 被执行人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与申请人杨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杨某负次要责任,杨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其损失。案件生效后,张某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支付了杨某部分损失,但剩余部分一直未按要求支付,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张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并对张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调查,但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多次前往张某家中寻找,但因张某外出务工,且更换了新的联系方式,执行干警一直无法查找到其行踪。今年,执行法官通过村干部找到张某的父亲,通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以及村干部的耐心劝导,张某的父亲答应会劝说张某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了执行法官张某新的联系方式。执行法官遂联系上了张某,张某主动询问了法院的案款账户,随后将赔偿款汇入了案款账户。收到张某汇入的执行款后,考虑到申请人杨某年纪较大,张某主动将赔偿款汇入法院案款账户,至此案结事了。 下一步,永丰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终本清仓”专项行动的执行力度,强化与各单位之间的执行联动,拓展工作思路,切实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