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警示教育,采取精准化、差异化、特色化的警示教育方式,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开展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中人”警醒“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
放大“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充分挖掘警示教育资源,积极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警示教育学习教材,同时督促组织部门将警示教育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督促市委党校开设警示教育理论课、案例课、实践课、家风课、纪法课,努力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叠加效应。
强化“不能腐”的制度约束。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多层面深入查找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同时,督促相关驻在部门(单位)针对提出的对策建议,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堵塞监管制度机制漏洞,形成管用长效机制。
提高“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协助市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警示教育大会,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部门“一把手”,通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危害性及背后原因。此外,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始终做到廉洁自律。(石嘴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