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杞县纪委监委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协作区办案模式,通过采取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协调贯通的举措,实现了“1+1+1>3”的整体效果。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区指导”的原则,按照优势互补方式,将全县10个纪检监察室、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划为5个协作区,采取“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的联动协作模式,实行人员一体管理、工作一体联动、信息互通有无、成果经验共享,形成了纵向调度、横向协作、区域协同的工作格局。
在日常组织管理中,该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任区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工作;相关纪检监察室主任挂钩联系,负责业务指导;成员由协作区乡镇(街道)纪(工)委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组成。该县纪委监委以协作区为单位,聚焦政治监督、“关键少数”等重点监督事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和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民生关切,以及巡视巡察和党风政风监督反馈的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联合监督和联合办案,将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由“单兵作战”变为“协同作战”“集中会战”。
为确保片区协作“有形”且“有效”,该县纪委监委建立片区协作工作例会制度,委领导和联系室每月至少到片区内乡(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一次督促检查,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及时发现和解决疑难问题,总结和宣传好的做法。健全完善片区协作办信办案协作机制、监督检查协作机制、案件初审工作机制、定期会商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夯实协作区运行基础,推进协作区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转。截至目前,各协作区共开展监督检查238次,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672个,处置问题线索153件,立案1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9人。
“片区协作机制激发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活力。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业务交流、考核评比等配套制度,强化派驻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为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注入强大动能。”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孙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