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市生态环保工作推进会精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力度,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切实扛稳责任,按照修武县委统一部署,修武县委巡察机构迅速开展相关工作,组建4个巡察组进驻全县各乡镇,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机动式”巡察。
本轮巡察是修武县委持续净化全县生态环境系统政治生态和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的重要举措。8月29日起,县委巡察办将对修武县各乡镇开展为期15天的生态环保“机动式”巡察,巡察方式以接受群众来访来信、实地走访等现场巡察为主,主要聚焦扬尘源、移动源、工业源、散煤源、油气源、焚烧源等“六源”污染管控方面,开展“清垃圾、盖裸露、除扬尘、禁焚烧、控污水、拉粪便、封散煤”七大专项监督,着力发现生态环境领域对上级决策部署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突出问题。
本轮巡察整改实行“211”工作机制(每2天1汇总1反馈),对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汇总当天即向乡镇党委反馈,同时报备县纪委监委,由各巡察组、县纪委监委全程跟踪督促整改,构建“现场发现、即时反馈、持续督办”的巡察监督闭环。
开展生态环保专项巡察是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一次“检视”,旨在提前发现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推动各项问题妥善解决,将有效推动修武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守住安全底线,扎实做好绿色发展、生态保护、污染防治三篇文章,助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