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第一协作组召开碰头会,与属地乡镇纪委共同讨论该协作组负责的“三资”管理方面问题线索,统筹部署下一步核查处置工作。
为提升基层监督质效,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聚焦破解派驻机构存在的监督力量分散、干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优化机构设置,将原有的10个派驻机构整合为6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且配备正科级组长,增强派驻权威。在此基础上,还创新实行“委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区属国企纪委”协作监督办案模式,建立3个团组协作工作组,一体推进监督联动、案件联查、信访联办、绩效联考等工作。去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同比分别增长7.2%、15%。
“团组协作既有效弥补了基层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 ,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熟人社会对监督执纪造成的干扰,更能有效发挥监督利剑作用。”普陀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梦莎介绍,通过对联系的镇街、村社以案代训开展贴身指导,将各“室”“组”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优势与基层底子清、情况明的优势相结合,更好释放“室组地企”联合监督执纪效能。
在近期开展的“三不一欠”问题专项整治中,协同办案机制发挥出显著作用。通过深化“室组企”协同办案机制,普陀区纪委监委统筹办案力量,由第五纪检监察室研判案情、精准定性,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实线索、全程跟进,舟山国际水产城纪委快速固定证据、做好相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快速突破舟山国际水产城某相关案件,涉及付清拖欠账款78万元。后续,该派驻纪检监察组还将针对该案件制发监察建议书,做好“后半篇文章”,构建办案、治理、教育的监督执纪“闭环”。
“你们村的原邵岙村12间办公用房租费应于2023年8月15日前付清,但是实际付款日期为2023年9月6日,存在收租不及时的问题……”芦花村的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在参与南岙村的“三清一促”专项检查时,直截了当地指出了南岙村在村级合同履约上存在的问题。在一次次交叉互检中,不少基层监察联络站站长表示,这种形式不仅帮忙找出了别人的问题,同时也检视了自己的问题,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应该监督什么、怎么监督,也避免了因为人情干扰导致的放不开手脚监督的情况。
横向创新协作形式,纵向推行交叉检查机制,形成了普陀区纵横交错的基层监督脉络,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下一步,我们将深化团组协作监督办案机制,不断加强内部力量统筹,挖掘释放‘1+1>2’的倍增效应,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普陀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