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2日起,莆田市城厢法院公开庭审了被告人俞某阳、蒋某华、赵某波、胡某明等37人菲律宾境外电信诈骗一案。
经查,被告人俞某阳、蒋某华、赵某波、胡某明等人分别于2019年6月29日、7月6日前往菲律宾,在马尼拉ONE CORPORATE CENTRE大楼(以下简称OCC大楼)内GOLDEN MILLENNIAL QUICKPAY交易所(以下简称GMQ交易所)1708房间接受“话术”培训,通过微信添加好友的方式,向被害人推荐语音直播内容,直播老师通过虚假投资比赛给被害人造成做多或做空GMQ交易所“btc”(虚拟货币)涨跌比投资股票更能获利的错觉,诱使投资人产生在GMQ交易所开户交易“btc”涨跌的冲动,继而跟随直播团队做多或做空“btc”涨跌。
在被害人加大投入资金后,被告人俞某阳即与GMQ交易所技术部联系、操控交易软件,使行情瞬间由涨转暴跌或由跌转暴涨,使被害人的“btc”多单或空单因保证金不足被自动强行平仓,让被害人误以为是自身做多或做空方向性错误造成损失。截至目前,已查明被告人采用上述手段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786651.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