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目标,进一步推动玉林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积极对标世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办理破产”指标。近日,玉林市政府与玉林市中院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玉林市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决定正式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府院联动助推优化“办理破产”指标工作提速
企业破产不仅涉及债权人、债务人等众多市场主体的利益,还面临产权瑕疵、资产处置、债务调整、人员分流、社会保险、职工安置及权益保障、稳定维护、税收优惠、信用修复、查控办理、招商引资、企业注销、金融监管、费用保障以及刑民交叉、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追究等困难和问题。顺利推进破产处置工作,需要行政力量的支持和配合。因此,建立起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和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从而实现行政与司法在企业破产工作中的良性互动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玉林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有利于发挥政府职能优势,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规范经济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合力完成对我市困难企业的救治及资源的优化整合,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明确,玉林成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确定各成员单位各阶段职责内容,听取成员单位有关企业破产工作汇报,汇总破产企业经营信息,分析研判企业运营和社会矛盾防控问题,统筹制定府院联动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普遍性解决方案。
三项联动举措合力破解破产审判难题
《实施方案》明确,玉林建立三项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协调会议机制。确定会议召集方式和召开时间等内容。二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通过定期通报“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相关情况及企业破产审判方面的司法文件、工作制度和重大案件受理、审理、执行情况和相关破产管理人信息,汇总编发典型案例,创建动态的困难企业名册,积极引导有必要进行破产的企业及早进入司法程序,指导、协调全市法院推进联动机制相关工作。三是建立破产经费保障机制。开展设立破产审判专项资金工作。为一些无产可破及暂无资金和变现财产的破产案件的启动和资金周转落实破产审判专项经费,用于补贴或垫付管理人依法履职所必须的破产费用。
近两年来,玉林破产案件数量不断增加,2019年我市破产重整成功2件案件,实现了我市运用司法手段救治企业的新突破,同时,破产审判工作面临更大挑战。明确企业破产审判府院三项联动机制,犹如“及时雨”,为我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提供更强有力保障,保障企业破产程序高效、有序推进,能有效避免企业破产审判“信息孤岛”及经费保障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