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根枝,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九龙村人,自2017年4月起担任该村村民委员会主任。2018年1月以来,纪根枝与村老人协会会长、出纳等人私自将村集体资金150余万元存入老人协会相关人员个人账户,期间纪根枝还挪用8万元、套取1.03万元归个人使用。2020年10月,因违反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纪根枝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由于村财务管理混乱,九龙村老人协会资金一直存放在出纳个人账户,未归入村集体账户统一管理使用。2018年1月以来,纪根枝等人私自将村集体工程款、宅基地拍卖款、村民募捐款等资金共计151.96万元,存入村老人协会出纳黄开土以及自己的个人账户。
“最近手头紧,老人协会的钱取用方便,何不‘借’来一用?”2018年3月,纪根枝因个人资金周转问题,打起了村老人协会资金的“歪脑筋”,擅自挪用村集体资金8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尝到甜头的纪根枝,在村集体小额工程管理上耍起了“花招”。2018年8月,他在未经村双委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情况下,私自将村戏台楼顶木工工程承包给他人,并在支付工程款时,以审计扣减为由,扣除1.03万元非法占为已有。
2019年5月,碧湖镇纪委收到纪根枝等人相关问题的信访件后,成立核查组展开全面核查。2019年8月,纪根枝将挪用的8万元资金归还村集体;2020年10月,纪根枝将1.03万元资金上缴581账户。2020年10月,纪根枝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余涉案人员也均受到相应处理。
违纪党员反省
我明知村集体资金是严禁多头开户、公款私存的,却因个人私心作祟,违反了纪律和法规,犯下了大错,辜负了组织和群众对我的信任,感到非常愧疚。
执纪者说
村级组织权力是老百姓最关注、感受最真切的权力,村集体资金随意存放在村干部个人账户,为村级微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温床”。要在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强化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