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政务环境、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厅机关行政工作效率,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57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为契机,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的安排部署,以公正便民、规范有序、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措施,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我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机制,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管领导审批制度,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工作职责,指定思想作风正、工作责任心强的政务公开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落实,为深化司法行政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
三、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
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助力政府建设、扩大政务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进一步增强为民、便民服务意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一是整合网上办事资源,做好网上留言、厅长信箱、网上信访的办理和及时回复工作;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厅门户网站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能力。二是做好本部门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将本部门政府采购信息的各个环节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三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重大事项公开工作,对涉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工作、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公务员招录等业务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并跟踪进展情况。四是进一步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公开“三公”经费信息并予以细化说明,明确“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五是做好司法行政政策公布及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公布本部门出台的有关制度、办法。六是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通过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七是继续做好“邀请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和“大学生假期到政府见习”活动。
四、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内容
(一)结合厅门户网站改版上线,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优化厅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设置,调整政务公开平台整体布局,扩大信息容量,加快更新速度,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信息平台作用。
(二)规范厅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流程。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传本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至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陕西网”,并在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予以公示。
(三)建立扶贫工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实时公布我厅精准扶贫情况,适时公开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
(四)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优化政务微博、“陕西司法”微信公众号的政民互动功能,结合手机版门户网站,建立政务公开和政民互动版块,形成较为完善的政务公开体系。
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保障
健全完善我厅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完善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动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各项制度趋于完善;结合工作实际修订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分类及编排体系,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政务公开流程,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公开,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六、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
一是组织全厅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政府政务公开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通过参加培训班、讲座等形式加强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陕西省司法厅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