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阶段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部署,3月19日,全区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学习教育阶段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会上,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晨亮对全区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动员部署讲话,并对学习教育阶段的工作重点作出要求。自治区公证协会会长安建刚、自治区鉴定协会会长陶春,分别对本行业学习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和学习内容进行了说明。
会议指出,全体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必须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政治主线,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典型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德的人民法律服务工作者。
会议强调,各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必须紧紧把握学习教育阶段的目标任务,在学习教育阶段,一是要深入扎实开展政治教育,二是要深入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三是要深入扎实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做到务实、扎实、真实,增强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筑牢服务人民群众的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要严格学习纪律,建立学习考勤制度,保证活动的覆盖面和参学率,要建立活动台账,每次集中学习要详细做好记录,个人学习要认真记录主要学习内容,每一名公证、司法鉴定从业人员要把学习教育贯彻整个专项整治全过程中,一定要真学、真记、真悟、笃行,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提高公证和司法鉴定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展示公证和司法鉴定良好的执业形象。
自治区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自治区公证协会、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各盟市司法局、各盟市公证协会(分会)各旗县司法局的相关同志以及各盟市公证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共2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