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西宁举行。省高级法院、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全省企业破产管理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青海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有效搭建了青海破产管理人业务交流平台,架设了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政府部门、破产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标志着青海破产管理人行业在队伍管理、业务建设等方面进入全新阶段。会上,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宣读了协会成立的批复,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协会成立揭牌,省高级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在大会致辞。
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对协会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引领全体会员强化大局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把破产管理工作放到维护社会稳定、助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大格局中,高标准做好服务大局工作。二是立足协会职能作用,加强与人民法院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指导协会会员做好公司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工作,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有效拯救和资源优化配置。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管理人业务交流平台,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执业水平;积极探索建立管理人互助资金制度等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办理破产的青海经验。四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管理人执业规范和行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人执业行为,防范管理人执业风险,努力建设规范、稳定和自律的行业组织,确保管理人队伍规范有序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选举和表决办法》和《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理》等议案,选举产生了青海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和监事。随后召开的理事会和监事会上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监事长等第一届领导班子成员。